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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整改反馈问题

【发布日期:2020-01-1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们对乡镇开展巡察时,将巡察公告张贴到所辖每个村,再从每个乡镇中抽取2至3个村(社区)进行优先巡察。”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萍乡市探索建立“四必巡”工作机制,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等,确定4类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作为必巡对象。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国家级省级贫困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行政村(社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村(社区),集中力量深挖问题根源、推动问题解决。该市针对巡察重点村(社区)发现的共性问题,下发通报,要求未巡察的村(社区)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实现以点带面,巡察辐射全域。

为推动村(社区)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萍乡市还提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要求乡镇(街)党(工)委统一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纪委负责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村(社区)廉洁工作平台内的纪委委员、村务监督员、工程监督员、民情收集员、廉政观察员、廉洁宣讲员等六员负责跟踪监督整改进度和实效;各县区针对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市委巡察办定期统计和通报各县区巡察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情况,督促县区加快整改和办理进度。同时,梳理巡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