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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县委联动巡视巡察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8-06-11】

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安排部署,6月11日上午,省委县委联动巡视巡察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联动巡察组组长王健康主持召开了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省委县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负责人雷超受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张明委托,对联动巡视巡察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作指导讲话,芦山县委联动巡察组组长王健康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具体安排,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世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代理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高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胥杨毅,县委联动巡察组副组长张宏及巡察组全体人员出席会议。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警、派出法庭主要负责人、部分退休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雷超同志指出,这次对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视巡察,既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更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一是要充分认清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重大意义。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是实现党内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巡视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二是要探索实践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方式方法。巡视巡察要在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工作对接上保持联动,加强联合,同步共振,发挥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1+1>2”的效应。三是要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问题,强化政治担当,加强配合协调,落实政治责任,推动问题整改。

王健康同志通报了联动巡察对象、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指出本次联动巡察的对象主要是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除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着重从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情况、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五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王健康同志还强调这次开展的省委县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是省委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有益尝试,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我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支持,大家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全力支持配合联动巡察工作,对于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发现的重要问题,县委联动巡察组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负责人报告。

李亚峰同志代表县人民法院党组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联动巡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汇报工作、提供情况,杜绝夸大其词、弄虚作假、隐瞒问题;决不允许私下打听、传播、编造巡察消息,严禁干扰、阻碍、破坏巡察工作的行为发生。法院党组还将担负好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接受巡察组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决不推卸、决不敷衍、决不回避,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同时,统筹处理好巡视巡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的关系,把巡视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院审判工作的强大动力。

据悉,县委联动巡察组将在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20天(6月11日-6月30日)的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0835-6528060,电子邮箱:lsxcz_1@163.com,并在县人民法院大门口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OO。根据巡视巡察相关工作规定,县委联动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