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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开曝光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12-02】

芦山县大川镇三江村党员胡涛盗卖砂石问题。2018年6月,大川镇三江村党员胡涛私自盗卖芦山县熊猫水上乐园建设项目自用砂石,被原芦山县水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9年11月,胡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山县芦阳街道苗溪社区医院小区组长陈先义犯交通肇事罪问题。2019年9月,芦阳街道苗溪社区医院小区组长陈先义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9年11月,陈先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芦山县粮油购销储备公司经理王敏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2018年7月,芦山县粮油购销储备公司经理王敏未经报批擅自与他人签订协议拆除板房及附属设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19年9月,王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山县太平镇祥和村党员杨旭非法采砂问题。2018年5月和12月,太平镇祥和村党员杨旭在太平镇河道非法采砂,被原芦山县水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9年11月,杨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芦山县大川镇小河村党员孟长良滥砍滥伐问题。2017年9月,大川镇小河村党员孟长良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采伐柳杉、厚朴等林木,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9年7月,孟长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