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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志刚接受审查调查

【发布日期:2019-08-2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宋志刚简历

  宋志刚,男,汉族,1952年5月出生,籍贯安徽凤阳,出生地安徽芜湖,1972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72.05-1979.05 芜湖钢铁厂工人

  1979.05 -1992.05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法警、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其间:1988.07-1991.07 安徽电视大学大专班法律专业学习)

  1992.05-1993.05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驻十七冶检察室副主任

  1993.05-1995.11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其间:1995.08-1997.12 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1995.11-1995.12 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1995.12-1998.07 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8.07-1999.07 马鞍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9.07-2001.06 马鞍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1.06-2001.07 马鞍山市纪委副书记、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2001.07-2003.01 马鞍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2003.01-2003.02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2003.02-2003.03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纪委副书记、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2003.03-2013.01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2003.09-2003.12参加省委党校第40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01-2013.06 换届不继续提名

  2013.06-退休

(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