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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8-09-1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近期,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张宏代表巡察组在反馈会上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宋涛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峰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张宏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存在脱贫攻坚艰巨性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调整不及时,未把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压力传导递减;履行主体责任不够,职能职责缺位,责任心不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管理薄弱,工作不细不实;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指导不力,处理问题不主动;干部作风方面上存在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作风漂浮,联系帮扶浮于面上,“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宋涛向县林业局党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起来。要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实施;二是深入研究剖析,找到解决问题办法。县林业局党委要进一步加强中央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学习,严格脱贫攻坚相关纪律要求,深入到村、到户,细化措施,真抓实干,提振工作精气神;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条条整改落实到位。县林业局党委要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要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

郭峰表示,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勤政廉政,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以实际行动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绿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委第三巡察组其他巡察干部,县林业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