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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春节将至,长春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这5起典型问题是:

1.长春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原主任刘科委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15年至2019年,刘科委多次让其下属单位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行政处处长白某用公款办理洗浴储值卡、洗衣卡共计3万元,2次收受白某所送商业预付卡6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刘科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刘科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原校长李清宽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李清宽违规决定向本校所属服装学校社会教育培训中心管理服务人员发放补助,共计1.75万元。2020年7月,李清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绿园区同心街道梧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兼主任阚云燕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8月,阚云燕违规接受本社区所辖某物业公司经理马某宴请;2018年8月、12月和2019年春节,3次收受所辖企业负责人于某赠送的礼金,共计2.5万元。2020年5月,阚云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双阳区双营乡鲁家村党支部副书记高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6月,高波借儿子结婚之机,在饭店设宴招待屯邻,违规收受礼金4500元;2019年11月,高波以孙子满月为由,在饭店设宴招待屯邻,违规收受礼金27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高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长春新区长德街道唐仗子村党支部书记佟景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8月,佟景林借母亲去世之机,在饭店招待本村村民,违规收受礼金6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佟景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