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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卫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姚卫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分别涉嫌受贿、贪污犯罪。

姚卫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党的多项纪律,并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卫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姚卫东简历

姚卫东,男,1968年9月出生,安徽长丰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长丰师范学校普师班学生;

1987年7月至1987年9月,待业;

1987年9月至1992年9月,长丰县左店中学教师;

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5年7月至1998年5月,安徽省建设投资公司职工;

1998年5月至2003年5月,安徽省投资集团法规审计部、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员;

2003年5月至2008年8月,安徽省投资集团综合部副主任、法规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安徽省投资集团法规审计部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安徽省投资集团总法律顾问;

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安徽省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2017年7月至今,安徽省投资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