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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3起形式主义问题

【发布日期:2019-08-1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落地,福建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3起形式主义问题:

1.福州市长乐区原卫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云珍等人调研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2018年8月22日上午,陈云珍带领长乐区原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虞添及两名工作人员,在未做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下,临时决定前往长乐区漳港街道开展调研。调研期间,陈云珍等人未认真查阅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相关问题、未作出具体指导,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调研工作,并于当天中午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8年9月,陈云珍、王虞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名经办人员受到诫勉谈话。

2.龙岩漳平市拱桥镇原党委书记李养齐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问题。2018年2月至9月,为应付上级督导,漳平市拱桥镇虚假、重复5次发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督导发现,该镇发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时间早于党中央部署的时间。李养齐在担任拱桥镇党委书记期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化、简单化、随意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李养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3.南平武夷山市吴屯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吴明智贯彻落实危房改造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吴明智在负责吴屯乡2017年度危房改造工作期间,违反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在工程尚未完工、修缮补助款尚未发放的情况下,违规提前让9户申请户在危房改造验收表、资金发放表、补助公示表上签字确认,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吴明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行监督职责,深化实践“五抓五重”,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针对当前基层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把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贯彻“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扎实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开展蹲点调研,深入开展“四访”活动,继续推进入户访查全覆盖,推动监督在一线跟进;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坚持精准问责、审慎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