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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 以上率下管好关键少数

【发布日期:2022-08-1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为县委书记,要负起监督提醒的领导责任,就要善于抓住下级‘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紧紧扭住下一级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日前,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县委书记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督促其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和重要主体。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持续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泉州市纪委监委聚焦“分级分类、责任到人”的目标,通过日常监督、谈心谈话、调研检查等措施,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督促提醒,并就如何抓好下级“一把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将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情况,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市委巡察工作及日常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推动“一把手”抓“一把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各级“一把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而言,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上级“一把手”充分运用谈话提醒、述责述廉评议等方式,紧紧扭住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这个重要抓手管好下级“一把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明确党委(党组)“一把手”应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岗位调整交流、受到奖励处分、承担重大任务等时机,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每年年底,选取部分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从长远和根本来说,必须把监督制度落实落细,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召开国企“一把手”集体谈心谈话会,由市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任国企“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其当好“头雁”、扛起责任、带好队伍,迈好“履新”第一步。常熟市纪委监委聚焦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关键问题,督促各级“一把手”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推动各级“一把手”守好责任田。截至目前,常熟市委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42人次,对10名下级新提任“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各级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联合开展谈心谈话2900人次。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探索清单化闭环监督责任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协助市委制定市委、市委书记、市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五张责任清单”,推动市委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面对面交办问题,督促压实责任,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形成“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年度考核”工作闭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