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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2020-12-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段相宇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施行,大量地方性法规等急需清理。“截至11月24日,全省已全面完成清理工作。10件省级地方性法规存在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情形,目前4件已完成修订,其余6件纳入立法工作计划适时修订。”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师红梅介绍,该纪检监察组做实政治监督,持续监督推动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充分发挥组内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机制作用,深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蹲点调研和监督检查,保证民法典在省内全面有效实施。

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保障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上海市徐汇区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该区近年来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该区纪委监委针对“两网”建设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跟踪办理等方式,聚焦窗口政务服务、线上自助办理、“12345”热线工单处置等领域,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目前,293项区级涉企审批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100%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针对部分单位行政争议高发等问题,浙江省仙居县纪委监委以行政错案问责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导致行政错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去年以来共问责相关责任人员26人。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盯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等执法执勤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迟报、漏报、瞒报案件以及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等问题,今年以来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公安执法人员40余人。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必须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禁向案件当事人介绍特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案件拟不起诉,在该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下,承办检察官向案件当事人宣读了《廉洁办案告知书》。该纪检监察组紧盯不批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建立检察人员廉洁办案告知备案制度,明确办案中严禁的六种违反廉洁纪律情形,规范向当事人告知和备案程序,并定期回访保障监督实效。

“不收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邢某、原副局长贾某等17名法官和工作人员先后被查处。针对区法院执行系统“塌方式”腐败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深挖根源,开展廉政责任检查、廉洁风险排查等,逐程序、逐环节查摆各类突出问题26条,督促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回头看”专项整治,进行线索起底复核2轮次,督促整改问题689条,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惩腐打伞”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常态化运行。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执法行为,制定禁令清单明确禁止向企业借款借物、揽储揽保、承揽工程等,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