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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读本”做实警示教育“大文章”

【发布日期:2023-05-11】

“他们曾经也是正义的公职人员的,但因为一个‘贪’字,有的受到了处分,有的甚至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落得锒铛入狱、流泪对铁窗的下场……”近日,芦山县纪委监委编印灾后恢复重建专题警示教育读本《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通过反面典型“活教材”,切实发挥专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威震性,为全县党员干部敲响“警示钟”、划出“警戒线”。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一书精选了芦山县14名公职人员在4.20灾后恢复重建中违纪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书中既有科级干部,也有普通公职人员;既有关键领域重点岗位的权力失控,也有群众身边的“蝇贪”。《读本》通过通过案情简介、警示剖析、警示点评等形式,对涉案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还原和分析,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将“处分一张纸”化为“纪法教育一堂课”。持续扩大警示教育影响力和辐射面。

“世上没有后悔药,但是这本警示录确实给我们打了一剂‘预防针’。书中的人我都认识,有的还曾共事过,如今却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些触及内心的案例警示我们在其位要谋其政,不能让贪念有任何生存的土壤存在。”一名翻阅完此书的领导干部感慨道。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读本虽小,但警示作用很大。”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读本》共编印400册,分发到全县55个县级单位、8个乡镇(街道),目前各单位通过集中学习、现场讨论、主题发言、撰写感悟等形式,对书中的典型案例再三剖析,躬身自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共同发力,为“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清风护航。

案发在哪里,“药”就用到哪里,在做实警示教育的基础上,芦山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起“一案一会商”“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指导”等务实管用的以案促改制度机制,从发案率、影响危害、警示意义、制度漏洞等多方面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问诊把脉,找准“病因”和廉政风险点,点对点向案发单位发放《以案促改通知书》,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典型问题一一列明整改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为打通以案促改“最后一公里”做足“攻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不断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把典型案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案头书”,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通过靶向施教、系统施治,探索廉政警示教育新方式,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芦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芦山县纪委监委干部正在阅读警示教育读本《前车之覆·后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