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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社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03-2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社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宋涛主持召开了与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夏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宋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江俊池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吴夏主持动员会并作表态讲话。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韩先刚及有关同志,县人社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在职干部职工及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宋涛指出,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要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灾区振兴系列的重要讲话和对“6·1”芦山地震、“9·5”泸定地震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情况,保证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开花结果。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检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置情况;检查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执行情况,纠治“四风”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落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12+2”条创新措施的情况等,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检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情况,重点检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整改监督责任、取得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等方面情况,不断提升组织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江俊池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县委确定的“攻坚提升年”。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地位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县委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推动新时代新征程芦山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自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践行“两个维护”。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更加有效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以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县人社局党组要扛牢政治责任,组织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服从巡察安排,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县委巡察组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芦山新征程上,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县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吴夏表示,要坚决端正态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以高度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把实干践行初心使命体现到落实巡察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要坚决通力配合,全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不折不扣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巡察组工作顺利开展。要坚决接受监督,全面主动反映工作问题不足,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积极主动反映问题。要坚决立行立改,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针对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目标、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类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于3月15日至4月12日在县人社局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835-6528059,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电子邮箱:749347829@qq.com;通信地址:芦山县迎宾大道9号国资大楼三楼县委第三巡察组(305办公室),邮政编码为625600;在芦阳街道姜维路中段右侧围墙处(临近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征求意见箱,接访地点:县人社局5楼。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社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