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项目资料上来看,该项目的相关询价程序明显不规范,可能存在走虚假询价程序的问题。”日前,芦山县纪委监委在分析研判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资料过程中,发现该县宝盛乡在中坝村产业环线项目、中坝村卵石砼挡土墙和穿河路等多个一事一议项目中存在未履行相关询价程序,弄虚作假,伪造虚假询价报价单的问题。经查情况属实,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委员杨某也因此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杨某违纪问题的查处,是芦山县纪委监委开展涉农资金项目盘点工作的一个缩影......项目建设是否符合群众需求及实际情况?中间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或违规验收等问题?
带着这些问题,芦山县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协作工作机制优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项目“大盘点”,聚焦重点时间节点、关键领域、重要岗位,“点穴式”监督,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拉列项目清单,全面摸清底数。
为取得工作实效,该县纪委监委统筹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同向发力,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原则,聚焦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以及重复享受救助、福利补贴等情况,通过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入户抽查等方式开展综合性督查。截至目前,梳理排查出芦山县2019年至2021年共实施涉农项目83个,涉及金额5255万余元,发现问题个数63个,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10万余元,收集问题线索22条,立案15件17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4人,确保了民生资金规范运行。
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全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涉农项目点位底数清、情况明、程序严。“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我们将持续盯紧关键事、关键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履职尽责,切实推动各项惠农助农政策精准落地见效。”芦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