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伪造征地补偿协议,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决定给刘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近日,芦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养老社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严防养老社保资金欺诈冒领行为。2022年以来,芦山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养老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紧盯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社保金等突出问题,联合审计、人社、公安、财政等部门,聚焦挂靠参保、违规退休等突出问题,运用“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的方式,借助大数据,开展智慧监督,深入开展养老社保领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养老社保资金的监管,以“小切口”推动民生服务“大提升”。
县纪委监委聚焦养老社保资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方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全面起底近年来涉及养老社保领域的问题线索。对全县养老社保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审计报告,抽丝剥茧,筛选可查线索。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养老社保资金、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基金监督等内容作为专项治理切入点,使专项治理工作更具针对性。
专项治理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由3个纪检室牵头,统筹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监督力量,组建3个督导组,对全县8个镇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们紧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失职之责等问题,追缴了一批违规发放资金、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中发现存在少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亲属提供失地农民虚假证明购买养老保险等问题23个,收集线索5件。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县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严查快结。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追缴退赔资金28.21万元,清退返还资金6.59万元,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5个。
“养老社保资金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以有力措施推动资金安全管理。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以养老社保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保险基金监管。”芦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责任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