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补贴、土地征收补偿、村级工程发包、农村“三资”等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农村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许多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力 度逐年加大、资金投放更加集中,廉政风险点也在不断增多。
今年8月,芦山县纪委监委印发《芦山县“2+1”综合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委领导+室组地”协作机制,统筹监督力量,组建了3个片区督查组,紧盯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及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围绕立项、审批、发包、施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以涉农资金项目“大盘点”为主要载体,着力发现和查处基层干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独断专行、指定施工、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当“影子股东”、做幕后老板等腐败问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走过场、监管听介绍、验收看材料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推动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确保惠农利农政策资金落到实处。
“涉农项目资金有着权力运行广、涉及金额大、环节流程多等特点,为提升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采取分片监督的方式组建专项督查组,由协作区牵头,统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共同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芦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协作监督既可以凝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力量,又可以统筹职能部门专业监管作用,不仅能扬优势补短板、集中力量处置重要、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还能有效解决干部权限管理、基层人情牵绊等问题。
同时,在专项监督过程中,督查协作区还以每周一次的“业务交流会”强化协同联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召集各协作区督察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情况通报和沟通协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互印证,进一步强化监督信息互通和监督成果转化。
据了解,自专项督查开展以来,各督查组共深入个全县8个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4轮,发现涉农资金项目问题74个,县纪委监委下发问题整改单14份,督促整改问题59个,发现问题线索13个,立案8人,处分6人。
“督促推动涉农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推动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户到人有着积极意义,县纪委监委在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还将进一步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