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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专项巡察组粮食购销领域联动巡察情况通报暨意见反馈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11-29】


11月29日,县委专项巡察组粮食购销领域联动巡察情况通报暨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哲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胥杨毅就抓好巡察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县委专项巡察组组长毛海英通报巡察情况并反馈巡察意见。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晓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联动巡察,是省委、市委和县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而作出的一项专门安排。从巡察情况看,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草青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等相关涉粮部门(单位)、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对政府储备粮质量管控不到位、粮库智能化项目重建设轻管理、职责分工不清等情况。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自觉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迈步新征程,不断打牢粮食安全的基础,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

会议强调,要树牢“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履行好职责职能,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县发展改革局要带头推动整改落实,相关涉粮部门(单位)、企业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协作配合。粮食购销领域相关涉粮部门(单位)、企业要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有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整改。县纪委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形成监督合力,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要把统筹抓好高质量发展和粮食安全作为深化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推动及时修订完善出入库监管机制,查漏补缺做好监管工作。要切实推动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管。要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不断推动我县粮食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芦山新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县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和有关同志,被巡察相关涉粮部门(单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