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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防汛“安全堤”,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日期:2021-06-29】

“大爷,下暴雨的时候你晓得该往哪里走不?”“晓得哦,下暴雨了就要去村里的临时安置点,等雨停了才能回来。”近日,芦山县纪委监委防汛工作专项督查组在太平镇大河村大房子沟、钟灵村水埝头沟等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村聚居点防汛重要点位进行了现场查看,并询问聚居点附近百姓是否清楚防汛安全线路。

6月伊始,芦山县迎来新一轮降雨天气,意味着即将进入主汛期时段,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式严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会同县委组织部、巡察机构、应急管理局成立4个督查组对防汛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县级领导联系到位情况、县级部门联系到位情况、乡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隐患监测点作用发挥情况等9个方面38项具体内容对全县8个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通过点对点反馈监督情况,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筑牢汛期纪律防线,以铁的纪律保障防汛举措落实落细。

严阵以待,筑牢防汛安全线。4个督查组分别到8个乡镇(街道)、34个村(社区)塌方风险隐患点位、道路交通隐患路段、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进行监督检查20余次,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应急物资储备、隐患监测、畅通应急通讯等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做好联系指导、转移安置群众等工作。双石镇纪委深入西川村环山坪组烟溪子山等1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对临河村的防汛值班、隐患排查及防汛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镇机关、村“两委”干部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力度,做好重点区域监测、灾情预测预警。

“通过开展防汛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增强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执行防汛命令。同时对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通过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在实处。”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宋涛表示。

防汛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发现在汛期防范工作中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不到位、物资储备台账底数不清、警示牌设置不到位、排查巡逻不到位等问题20余个,截止目前,所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