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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相关县级部门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情况

【发布日期:2020-08-0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20年4月27日至6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党委、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党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8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宋涛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并主持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宋涛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提级、县委专项(交叉)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被巡察党组织都能扛起脱贫攻坚专项扶贫任务的责任,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保障。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在落实整改责任方面:有的党组对脱贫攻坚研究不深不透;有的党组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情况。在整改任务完成方面:有的党组个别问题整改力度不足;有的党组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等。在整改举一反三方面:有的党组个别问题整改点到为止,举一反三不到位;有的党组整改工作坚持力不强,责任意识淡化等。在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方面:有的党组专项扶贫效果发挥不明显;贫困户技能培训与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结合度不高;有的党组扶贫专项项目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宋涛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加强脱贫攻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落实,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工作的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脱贫攻坚责任。二是要高度重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抓好落实。三是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表示,要全面认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并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党中央、省委决胜全面小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党组、县财政局党委、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