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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芦山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07-28】

7月28日上午,十四届芦山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吴晓俊传达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市县巡察工作视频会精神并就第十轮巡察工作作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余松主持会议并宣布十一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决定和任务分工。

会议指出,做好巡察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体检。政治巡察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全县上下必须深刻领会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一要聚焦单位特点精准把脉。在监督对象上,突出“关键少数”。在监督内容上,常规巡察要按照“六个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要求,突出“三个聚焦”;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整改责任落实的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整改举一反三的情况,以及继续检查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安排的情况;村级党组织“机动式”巡察,围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改革创新,重点聚焦村(社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要求。二要讲求战略战术精准出击。开展巡察“回头看和“机动式”巡察,要机动灵活、充分准备、简化程序。在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时间服从质量、依规依纪依法的基础上,不拘泥于常规流程,紧盯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发现问题。三要注重成果运用精准施治。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发挥好利剑威力。以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上不担当为镜子,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等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追责。

会议明确,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从8月17日开始至11月6日结束,对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3个对象开展常规巡察,并对龙门镇、太平镇、大川镇、双石镇、宝盛乡等5个乡镇和隆兴村、钟灵村、胜利村、快乐村、小河村、石凤村、中坝村等7个行政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铜头村、青龙场村、古城村、三江村、围塔村、玉溪村、凤头村等7个行政村开展“机动式”巡察。本轮巡察还将同步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第十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派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相关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巡察村支部书记以及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信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