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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芦山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6-0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此次巡察反馈情况深刻反思,积极整改,举一反三,按照要求,关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目前,局党组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5次全体职工大会和1次巡察工作“回头看”,专题学习巡察整改相关文件18份,约谈9人次,建立完善制度9个,收缴违规资金已全部上缴国库,巡察反馈的3大项39项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思想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分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2019年12月13日,赓即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领导与责任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有效的方式,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整改任务。

(一)对标对表,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3大项39个小项问题,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制定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加强领导、落实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促进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落实整改各项要求,确保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改按期保质完成。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查摆存在问题。2019年12月18日,县行政审批局党组结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认真查找、剖析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同时,会前班子成员之间作了充分的沟通交流,互相咬耳扯袖,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领导班子深刻查找问题23条,列出6大类整改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推动整改的效果。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地落实。单位班子成员做表率,带头改,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按照职责分工,由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期间,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个别事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坚决

”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未落实‘三不直接分管 ’”的问题,一是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问题及原因,及时贯彻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二是在局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三个不直接分管”相关文件,再一次明确相关同志分别对单位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质采购等各项工作的分管副职。三是2020年1月3日,再次调整局领导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做到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第一、二项已经整改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针对“单位清理违规聘用人员不彻底”的问题,一是落实清理清退整治工作。2020年1月起单位未与自聘人员签订续聘合同,同时于2月按采购程序对单位劳务服务进行了采购并成功招出服务公司。二是提高全局干部思想认识。在局职工大会上组织集中学习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相关文件。三是严格按照县上相关部门印发的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编外人员聘用。同时,规范财务支出,纠正以前错误的做法,严格杜绝提前支出现象。(第一项已经整改完成,第二、三项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问题作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抓好2020年的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3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开展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已完成整改)

二是2020年1月3日,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印发调整后的《芦山县行政审批局领导责任分工》,确定由相关同志负责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已完成整改)

三是召集单位共9位党员组建中共芦山县行政审批局支部微信群,积极订阅学习“学习强国”;传达好各级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精神共计7次,及时上报学习情况、信息4条;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次。(长期坚持)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问题作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

针对“党的会议由民主人士主持”问题,一是2020年1月3日,调整局领导责任分工,强化相关同志的党建工作责任分工。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相关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党风廉政工作抓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2020年1月13日,党组书记、局长与机关支部书记谈话提醒,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二是2020年3月17日,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三是2020年4月20日,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化建设专题会。(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并按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和剖析材料。民主生活会上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局领导班子深刻查找问题23条,列出6大类整改措施,现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缺失,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4月20日,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政务服务大厅的同志提醒谈话,要求分管同志严格管理。(已完成整改)

二是抓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单位规章制度和大厅管理制度共计6个,让制度管人;提升管理水平,再次明确大厅管理责任人以及工作A、B岗人员,充实管理队伍,安排专人分片区负责管理。2020年1月至今,组织了17次政务大厅的巡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偏软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问题作检查,剖析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

二是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指导方式,对全县每个乡镇(街道)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现场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已对全县所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及标准化建设开展指导、调研工作。 (长期坚持)

三是拓宽指导领域,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设置、阵地建设、专网建设、村级代办点建设、群众满意度、雅安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等开展专项指导督查11次。(长期坚持)

5.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审核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工作不认真”的问题,一是2020年2月14日,党组书记、局长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谈话,要求在办公室管理上多思考,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二是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照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三是2020年1月3日印发《芦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文稿、档案工作及责任落实工作办法》,完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将公文质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及年度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第一、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三项长期坚持)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0年2月26日,分管副局长约谈财务工作人员,强调要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务工作纪律。二是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加强财务管理有关文件,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纪律意识。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管理和报销票据严格审核把关。(第一、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三项长期坚持)

针对“采购的部分大宗商品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一是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行政单位的财务制度,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做好固定资产补录工作,截止目前已经补录2020-2016年。三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对一些长期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盘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办公用房面积清理”的问题,一是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安排干部职工办公室。二是2020年初,举一反三自查单位办公室安排情况严格整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违规发放、申领补助和差旅费”的问题,一是2020年1月15日,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重申差旅费申报要求,同时要严谨细致、脚踏实地做好财务工作。2020年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财务的同志提醒谈话,强调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超标发放、申领的补助和差旅费全部退缴国库。(已完成整改) 

针对“误餐补助与食堂餐费补助重复享受”的问题,一是对政务大厅午餐补助的相关文件标准再一次核实,但目前了解到的都是无明文规定,在给窗口人员做好解释的同时从2020年不再发放。二是安排专人对请假情况统计汇总,对照每月误餐补助发放的情况,对请假的同志同时又领取了午餐补助的逐一统计核算,清退国库。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2020年起完善了考核考评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工作餐超标、未厉行节约”的问题,一是2020年2月14日,党组书记、局长约谈了带队出去政审新同志的分管领导,要求以后工作要事实求是,如有特殊情况要如实反映。二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我县党政机关接待工作餐和加班工作餐要求。2019年12月起规范工作餐用餐安排制度,遵循节俭原则。三是建立工作餐台账,如实反映加班事由、具体人员名单。健全“三单”并相对应,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加强审批单、有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票据的审核,做到实报实销。(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接待餐超标”的问题,一是按照党政机关接待工作餐和加班工作餐相关文件要求,清理清退工作餐超标部分。二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我县党政机关接待工作餐和加班工作餐要求,重申制度要求。同时,认真履行签批手续,奉行厉行节约的理念,严禁超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违规发放评审费用”的问题,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雅财采〔2015〕4号》等文件;并且进一步核实专家评标费领取的标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工会经费使用”的问题,一是2020年 2月 12日,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工会同志就我局工会工作提醒谈话,提出希望下一步共同把本局的工会工作做好。2020年3月10日,分管工会同志约谈财务工作人员,要求其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同时加强票据审核。二是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工会会费使用标准和使用范围,责任领导和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对不符合的经费不予审批、不予付款。(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违规发放纪念品、工会福利,工会经费使用违规、超标,未按程序提取工会补充经费”的问题,一是如数清理清退不符合规定领取的儿童节慰问品、违规和超标餐费部分,以现金形式退缴国库。二是在以后组织的活动中杜绝发放任何形式的纪念品。三是对非会员两位同志生日慰问福利,经沟通考虑到其工资收入低,不予退缴,但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发生。四是依法依规按比例申请工会经费提取,做到一申请一方案。(已完成整改)

7.关于“‘四风 ’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问题作检查,剖析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

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提高干部职工公文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公文处理能力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个别采购工作不规范,履行合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月15日,分管采购工作同志约谈工作经办人员,规范单位采购要求,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

二是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剖析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认识到按程序采购的重要性。同时,完善单位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操作程序。(已完成整改)

三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督促检查,严肃合同的签订,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三重一大 ’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问题作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已完成整改)

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修改完善《芦山县行政审批局“三重一大”工作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针对单位大额支出要及时安排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研究,2019年12月至今,共召开8次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个。(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支部党建工作弱化,未抓常抓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2月19日,党组书记、局长与机关支部书记提醒谈话,提出要加强党建知识的学习。2020年2月19日,党组书记、局长与党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谈话提醒,明确支部班子分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认真履行党内职责。(已完成整改)

二是2019年12月18日,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问题作检查,深刻剖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已完成整改)  

针对“未将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党支部书记召开支部会议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和档案管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2019年12月18日我局召开民主生活会,12月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1月和2月分别召开了支部会议、支委会议。(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组织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召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会议6次。支部书记、副局长在疫情期间带领局党支部部分成员在联系社区持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支部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2月19日,党组书记、局长与机关支部书记谈话提醒,完善、落实党支部的管理制度。(已完成整改)

二是对照问题作检查,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剖析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建意识和组织工作纪律。(已完成整改)

三是机关支部书记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的所有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开展支部选举(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个别党员未按时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规范党费收缴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自查清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收缴时间要求,按月收缴党员党费,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及时全额缴存进县管党费银行账户,并到县委组织部基层室换取发票。(长期坚持)

三是明确党费收缴的基数,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比例,收缴程序按期按时收缴党员党费,并及时公开。(长期坚持)

5.关于“培养党员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问题作检查,剖析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建意识和组织工作纪律。同时,做好党员培养计划,积极引导我局年轻优秀的同志向党组织靠拢,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对窗口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2月17日,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政务服务大厅的同志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了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分管同志严格管理。(已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完善大厅管理制度,再次明确大厅管理人员,安排专人分片区负责管理。完善大厅巡查、问题整改、考勤、请销假、纪律等工作台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效果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梳理整改,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一)夯实思想基础,增强行动自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成果。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要求准确落地。我局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要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党组主要领导人增强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切实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按照分管职责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督促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再度发生。对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局党组将适时研究推进,分门别类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督办,列出清单,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切实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并适时向巡察组报告。

(四)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相当一部分问题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或长期思想观念松懈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也要适时组织“回头看”,看每项整改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看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形成长效机制,看制度一经制定能否严格遵守。切实防止巡察发现的问题重复发生,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好发展的动力和保障。

在巡察整改下一阶段,重点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我局和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进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政府热线快速办理等,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行政审批工作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24246;邮政地址 625600;电子邮箱:yaslsxxzspj@163.com。


 


 

中共芦山县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