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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五举措打通疫情防控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2020-02-07】

芦山县纪检监察系统迅速响应各级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执纪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构建“1+N”体系、织密织严“监督网”。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带队,联合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成员、村级纪检监察员深入全县54个部门、8个乡镇(街道)47个村(社区)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芦山落地落实。

二、实行“清单式”检查、筑牢筑实“防火墙”。制定了《芦山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各部门在疫情防控中任务分工、工作重点及存在的风险点,每日“清单式”发出“点球”,明晰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收集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杜绝疫情防控中的腐败问题,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截止目前,县纪委发出清单145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26人次,检查乡镇、部门145个次,收集解决问题26个,提出整改意见26条。

三、借力“互联网+”优势、充分发挥“云监督”。通过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兴媒体传播的方式,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印发《关于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检举举报的公告》,明确受理的6个方面内容和受理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这一优势,让疫情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腐败问题无处遁形。

四、杜绝“轰炸式”督导,实现基层“轻上阵”。制定了《芦山县关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集中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求领导下基层“四不两直”,全县减少发文数量、精简会议活动等3条措施,确保基层党员干部有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提高基层防控工作效能。

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管好问责“杀手锏”。联合县委组织部出台《芦山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二条措施》,旗帜鲜明为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因工作推进违反行政执法程序性规定等“7种情形”容错纠错。对触犯了疫情防控中明确的“7条红线”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顶格重处,以从严的压力激发干部担当的动力。截止目前,县纪委对疫情防控中2名干部慢作为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