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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向11个县级部门、9个村级组织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30】

经县委批准,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分别对县委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司法局、统计局、供销社、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等11个县级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对芦阳街道(城西社区、先锋社区、苗溪社区)、思延镇(清江村、草坪村、周村村)、太平镇(胜利村、大河村、祥和村)等9个村级组织开展了提级巡察。716日至718日,县委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以下是巡察反馈摘编。

县委党校: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执行规章制度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团县委: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党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员管理弱化;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补贴餐费、接待次数超标、工会活动奖励与实际支出不符。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活动发放纪念品,无人员名单,存在廉洁风险;工作餐发票与菜单逻辑性不符,存在廉洁风险。

县妇联: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力,人员借调无手续;保密意识弱化。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建工作薄弱;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虚列经济事项报销交通费;反对“四风”不彻底,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项目建设重形象轻实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慰问品购置清单与发放情况有出入,存在廉洁风险。

县红十字会: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班子会议记录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情况;反对“四风”不彻底,重复或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接待;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提供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现金发放生日慰问金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部分制度未及时更新。

县科协: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建工作薄弱。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班子会议记录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情况;内部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反对“四风”不彻底,重复报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加油卡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资产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建立不规范。

县总工会党组: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个别议事决策过程不规范;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资产管理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县残联: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反对“四风”不彻底,超额报销差旅费或超标准接待或用餐;会议记录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支出票据与经济事项不符或变相为职工发放福利。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购买看望残疾人物品无明细清单,无发放名单,存在廉洁风险;消费及购买物品无事项说明,存在廉洁风险;餐饮发票与菜单逻辑性不符,存在廉洁风险。其他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司法局党组: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不够有力。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工作作风不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县统计局党组: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员干部管理松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费收缴工作不扎实;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工作作风不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到位。

县供销社党组: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党费收缴规定不严格。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履行社有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工会会费缴纳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芦阳街道先锋社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支部议事制度执行不严。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支部工作定位不清晰;党费收缴不规范。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社区“三资”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借资长期不结算;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支出不规范。城西社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支部议事制度执行不严;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存在“走形式”问题。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发展党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重居务轻党务;党支部凝聚力不强,党员参会率不高;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工作作风转变不到位;社区“三资”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制作虚假加班资料,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报账资料造假,逃避财务监督;财务资料不规范。苗溪社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党组织服务意识不强;党小组的设置不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支部班子队伍建设薄弱。党的作风建设方面,作风转变不到位;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办法不多。

思延镇草坪村: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党的作风建设方面,享乐主义依然存在;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采购办公用品。脱贫攻坚方面,脱贫攻坚户档资料不规范;贫困户基本信息台账未及时更新。清江村: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到位。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慵懒散、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周村村: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到位,村务决策不民主、不透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员管理松散;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党务、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享乐主义依然存在;群众意识淡薄,服务群众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采购办公用品。脱贫攻坚方面,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扎实。

太平镇大河村: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支部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政治学习滞后、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执行不到位、村务公开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三资”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祥和村: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制度执行不到位、抓政治建设不够;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政治学习滞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公示公开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三资”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胜利村:存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政治建设抓得不牢、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政治学习滞后、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村务公开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厉行节约;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三资”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