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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9-04-03】

4月1日上午,十四届芦山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新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建华同志出席动员部署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平同志主持会议并在会上作分组安排,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杨松同志在会上作安排部署。

经县委批准,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将于2019年4月上旬至6月上旬,对供销社、司法局、统计局等11个县级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芦阳街道城西社区、思延镇草坪村、太平镇胜利村等9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持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二是准确把握巡察要求,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要准确把握巡察监督政治属性,紧扣聚焦“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通过发现问题、治理问题、形成震慑,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还将同步启动对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的提级巡察以及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要压实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巡察是一项政治任务,不容懈怠、不能拖延,必须要有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的工匠精神。巡察组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合力,圆满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第七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行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行政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以及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