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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召开2018年度述责述廉大会

【发布日期:2019-03-05】

3月4日上午,芦山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述责述廉会议,会议通过主动陈述、现场质询、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年终大考”。8名乡镇、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大会陈述,其余6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了书面述责述廉报告。

会上,大会陈述对象围绕2018年度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等进行了现场陈述,全面深入地剖析了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开诚布公地陈述了个人重大事项。县纪委委员以及部分受邀列席的“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针对陈述情况,结合陈述对象日常工作表现以及走访调研了解到的情况面对面提出了质询,质询问题精准突出,直击工作短板,将会议推向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高潮。面对辛辣的问题,陈述对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进行了分析并作出了明确回答。23名纪委委员和5名受邀列席的代表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对8名大会陈述对象和64名书面陈述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并现场公布了对大会陈述对象的测评结果。

“述责述廉”是规范权力运行、亮权晒责的有效载体,是检验工作成效、发现问题短板的重要途径,自2017年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以来,已有共计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进行了大会陈述,并接受了现场质询。长达2小时的现场考问,让8名现场陈述人员感受到了压力,也促生了落实的动力,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以为戒,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效率,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