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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协芦山县委员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9-0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4日至5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5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保障,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县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为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21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照问题一条一条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县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同时,机关党组对整改工作常态化加强协调、督促,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和干部职工按期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原文对党的十九大报告进行集中学习,机关领导对报告重要内容和关键词进行解读,确保吃透领悟报告精神。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作了安排部署,明确在机关每周一次专题学习会、机关党组会、党组织生活会上要进一步加强集中学习。二是认真督导,注重自学。结合“大讨论、大调研、大学习”活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八小时外时间加强自学,原文抄写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并定期督查学习情况,检查相关学习笔记。三是学用结合,坚决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实践,积极开展调研视察,已形成《管好用好灾后重建成果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履职情况》、《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挥委员主体能动作用,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关于我县基础教育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等5篇调研视察报告,并将转县委、县政府工作参考。四是对未规范记录党组会议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

(二)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2.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政协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机关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明确机关党组成员作为分管领导,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机关其它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在机关党组会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三是加强网络阵地建设管理,落实办公室职工专人负责单位党政网、政务外网等网站管理,严格把关相关资料报送上传。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补充网络信息中心人员,及时在省市县网站上上传单位信息简报,展示政协工作成效和委员履职风采。

3.关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持续深化理想信念、纪律规矩等教育。在机关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会议上,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10余次。二是就《县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专题研究,修改完善并印发机关党组成员。三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组成员意见,对机关党组分工再次进行研究,科学调整了分工安排。

(三)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学习机制,促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组学习制度、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始终将“两学一做”重点内容、党的理论和重要方针政策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二是明确学习重点,严格按照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机关学习重点,在机关党组会、机关干部职工会、县政协党组扩大会等会议上及时集中学习以上文件、规定。三是丰富学习载体,通过开展“主题党日”、赴红色教育基地等举措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50余人次赴芦山龙门镇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清仁乡中国工农红军指挥部旧址、邛崃市红军长征纪念馆等地开展党性教育。

5.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落实责任,加强教育,进一步规范了县政协党组会、机关党组会、政协常委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会会议记录,对负责记录的人员就记录重点、格式、范围及议事决策情况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按标准、按程序、按范围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议,研究决定党支部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生活、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等,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各1次,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活动要求及时完善“三单一记录”。三是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会前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干部和群众意见,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刻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6.关于“党费收缴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及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二是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组织观念教育,对党员义务和责任进行再学习,使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三是督促机关支部及时理顺机关党员组织关系,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四是机关党支部定期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学习贯彻重要文件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召开机关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原文集中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关于从严治党的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措施,制作了干部职工去向牌,制定了《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暂行)》和干部职工考勤登记表,加强常态化管理监督,以不断形成正规有序的工作生活秩序。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8.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具体防范内容和风险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二是听取党组成员上半年来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三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从严治党相关文件、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0余次。

三、坚持不懈,巩固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县政协机关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要求,坚持不懈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深化整改落实。机关党组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果长效保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严格防止反弹,巩固整改成效;对需长效保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常抓不懈,加强跟踪督办和指导,确保实实在在整改到位。

(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做到抓常抓长抓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果长效保持。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5-6523756,电子邮箱:2013302397@qq.com,地址: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新行政中心五楼。


 

中共政协芦山县委员会机关党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