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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主任刘军莅临芦山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7-03-23】

3月23日,市委巡察办主任刘军一行2人莅临芦山调研指导巡察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市委巡察办张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波,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委各巡察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波汇报了我县巡察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巡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办调研雅安巡察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县委各巡察组组长汇报了目前巡察工作进驻情况。

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后,市委巡察办主任刘军对我县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芦山县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亲自研究落实巡察机构组建、经费和人员配备,亲自研究审议部署巡察工作,芦山巡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今后巡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要确定好一届县委五年内巡察对象,科学制定《中共芦山县第十四届委员会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二是要参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结合芦山实际,起草好相关制度规定;三是巡察是政治巡察,在政治定位上要准,芦山首轮巡察是重点聚焦廉洁重建,要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形成廉洁重建专项成果;四是巡察办和巡察组要加强巡察组人员教育管理,特别是要把纪律放在突出位置,出现违纪问题必须严惩;五是要落实好省委巡视办周元军副主任调研雅安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在巡察机构组建、编制、人员到位、教育管理等方面,市委作出了表率,要向市委看齐、向叶壮书记看齐。